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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移民7年获永居身份是怎样子的呢

时间:2015-04-16 04:24    作者:鼎泰移民    来源:www.dtyimin.com    点击: 2999次
标签:香港移民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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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七年之后能否顺利解决香港移民永居的问题?所谓的香港通常居住,也就是说“常年往返于香港”的要求,大概是怎样的呢?
香港移民
  我们都知道,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赴港定居,在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时都有一个前提条件,那即使要在香港"通常居住"连续7年或以上。那"通常居住"的定义是什么呢?


  怎么样才算是"通常居住"?

 如果你是合法、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(例如读书、工作或居留等),不论时间长短,你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。如果你只是暂时不在香港,你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。

  在决定你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时,须视乎你的个人情况及你不在香港的情况,包括:
  你不在香港的原因、期间及次数;
  你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;
  你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;
  你的主要家庭成员(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的所在。

  什么情况不会被视为"通常居住"在香港?
  (1) 你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:
  以非法方式入境,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;
  在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况下留在香港;
  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,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;
  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;
  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(指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者)而留在香港;
  以《领事关係条例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;
  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;
  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;

  (2) 在任何期间,依据法院判处或命令被监禁或羁留。
  证明是否连续七年"通常居住"于香港,申请者可提供以下有效力证明:
  如学校文件,就业证明、正式收据、银行结单、入息税税单等。
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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